公開選調!江西兩地發布公告(江西省公開選調)
來源:【江西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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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兩地事業單位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信豐縣2024年公開選調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經研究,決定開展信豐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本次公開選調共15個職位34個崗位,其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具體職位及要求等詳見《信豐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報考對象必須是本縣的縣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范圍內符合資格條件的在編在崗同屬性的國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不含學校、公辦幼兒園、醫院和衛生院等)。
2.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公道正派,敢于堅持原則,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法律、法規或招錄政策有服務年限規定的,應滿最低服務年限;
4.具有公開考調(選聘)職位(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或合格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8.年齡在35周歲以下(縣財政評審中心和縣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年齡在40周歲以下);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最低服務期限、年齡等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1月28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前取得。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討論決定等程序,擇優選調。
1.報名
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報名的方式開展。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8日—12月1日。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人員持《信豐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與報名表同底);報名人員身份證、畢業證、編制冊原件及復印件。按干部管理權限到縣委組織部(縣政中心A棟902室,電話3332882)、縣人社局事業股(縣政中心B棟208,電話7106392)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資格審查
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選調資格。經資格審查后,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相應崗位選調名額達不到3:1,則相應調減選調名額數或取消本次選調(縣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專業技術崗不設開考比例)。
3.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一般崗位(綜合崗、管理崗)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縣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專業技術崗筆試采取閉卷機考,計算機上答題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工程造價評審能力。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一般崗位(綜合崗、管理崗)根據相應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名額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縣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專業技術崗機考成績未達60分,不進入面試。
按筆試成績 面試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通過電話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4.組織考察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成績相同者取筆試分高者,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學歷高者,若學歷又相同,取參加工作時間長者)。考察人選與擬選調職位比例為1:1。縣委組織部抽調相關用人單位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核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
5.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考察情況,經人事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橙鄉黨建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次選調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收取報名費用。
(三)報考者須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四)本次選調事宜由中共信豐縣委組織部、信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以及解釋工作。
附件1.信豐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2.信豐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瑞金市直機關事業單位
選調58名工作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在瑞金市范圍內開展2024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本次公開選調面向瑞金市機關事業單位(不含駐市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主要包括:
(一)瑞金市范圍內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副科級以下(不含)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二)瑞金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在編在崗副科級以下(不含)工作人員。
二、報考崗位
選調崗位由各單位申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匯總,分類設置。公務員(參公)崗位、事業崗位均分捆綁崗位、非捆綁崗位。
本次擬在瑞金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28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人(詳見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等資格條件。其中,報名黨委部門黨務工作崗位的應當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5.報考人員的身份、專業、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專業技術(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條件均指本崗位選調的最低條件。
6.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公務員(參公)崗位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法實施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歷(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除應符合規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還須在現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工作未滿三年的,轉正定級以來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事業編制崗位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需正式在編且在本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其中“三支一扶”人員以及農林水、采茶戲等定向生需滿足上級部門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未滿三年的,轉正定級以來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以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次選調所有資格條件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三年出現年度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含法定假期)。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以及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情形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報考捆綁崗位的,不得選擇存在上述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主要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試用和辦理調動等程序擇優錄用。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的方式,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
公務員崗位報名地點:瑞金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公務大樓808室)
事業崗位報名地點:瑞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股(民生保障大樓912室)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度瑞金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
(3)畢業證、學位證、相應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三年(工作未滿三年的,轉正定級以來)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年度考核情況匯總表復印件;
(5)崗位要求的其他佐證資料。
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攜帶上述材料進行報名,另須攜帶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提供資料的復印件需加蓋現工作單位公章,且不予退還。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其報名信息無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弄虛作假,填報信息不真實、不完整,重要信息遺漏或惡意填寫錯誤,與公開選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一經查實取消調動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選調崗位計劃數1人的,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2人以上的,不得低于1:2。報名人數低于規定比例的,相應調減崗位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調減公告和職位在“紅都黨建”公眾號發布。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及文字表達能力等。根據選調崗位計劃數,按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其中,選調崗位計劃數1人的,入圍面試人數的比例1:3;2人以上的,入圍面試人數1:2。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解決問題等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因考生缺考、放棄選調考試等原因,入圍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繼續開展面試,但入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以上才能入圍考察。
(四)考察
根據選調崗位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 面試成績”匯總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額確定入圍考察人選。捆綁崗位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相關選調單位派員參加;非捆綁崗位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負責。考察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并征求市紀委監委、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信訪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衛健委等單位意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
(五)選崗
捆綁崗位的擬選調人員,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依次選崗。
(六)公示
將研究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紅都黨建”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試用及調動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安排到相應單位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間,不轉移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
試用期滿后,選調單位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分別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市干部職工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發現不適應工作崗位的,由原單位妥善安排工作。
五、其他
本次公開選調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主動接受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
報名及考務咨詢電話:0797-2557289、0797-2503909
附件:
1.2024年度瑞金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24年度瑞金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學科專業目錄匯編
來源:中共信豐縣委組織部、瑞金發布
編輯:張瑞穎
復審:劉斐
審簽: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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