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擬出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新政(我市擬出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新政文件)
來源:【荊門日報-荊門新聞網】
近日,由市住建局起草的《荊門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完成,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是商品房預售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新建商品房交易管理的核心環節,是保障購房人消費安全的關鍵舉措。2013年,市政府出臺了《荊門市中心城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試行)》,該辦法為規范中心城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提供了依據,在保護購房人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由于實施時間較長,隨著房地產形勢的變化,該辦法已不能完全滿足監管工作需要。今年年初,市政府將《荊門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列入年度立法計劃。
此次由市住建局起草,并聽取房地產、金融行業部門和專業人士意見建議,經過多次修改的《荊門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立足于實際需求和可操作性,進行了細化充實。
調整的內容主要包括:適用的地域范圍擴大至本市行政區域;監管職責上,除了對住建部門、人民銀行、銀保監部門作了詳細規定,對行政審批、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或單位也予以明確規定;將資金監管結束時間調整至商品房項目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之日止;在監管銀行的產生上,規定了監管銀行名錄制度,并要求實行動態管理。
其中最重要的是,對預售資金收存、使用監管以及超前防范和應急處置作出新規定。比如《辦法(征求意見稿)》從交款、收款、貸款三個方面分別為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銀行設定了義務性規范,其中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貸款銀行還從反方面設定了禁止性規范。《辦法(征求意見稿)》從監管額度、使用節點及留存比例、資金用途、使用程序、資金計劃、撥付規定、使用規定等方面各設單條作出明確規定。《辦法(征求意見稿)》堅持以預防為主,預防和懲處相結合,在事前、事中、事后環節均設定了相應監管規范,特別是在監測預警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此外,《辦法(征求意見稿)》還從法律責任、配套制度上進行了規定。
《荊門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計劃年內頒布,對征求意見稿有什么意見和建議,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建言獻策,請在2022年9月15日前,通過來訪、郵寄、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等方式,向市住建局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和建議。(記者陳興國 通訊員袁凱 康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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