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臺縣人民檢察院出臺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管理辦法(檢察機關一崗雙責)
靈臺縣人民檢察院出臺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管理辦法(檢察機關一崗雙責)
近日,靈臺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省市縣及上級檢察機關的有關規定,在廣泛調研、征求意見、黨組會討論后,制定出臺了《靈臺縣人民檢察院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管理辦法》。
該《辦法》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院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為“一崗雙責”的主要責任人,要求院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增強履行“一崗雙責”的意識,既要在抓好本院、本部門業務工作的同時,還要積極主動抓好本院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對完成各項業務工作任務和抓好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管理、紀律作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有同樣重要的責任。同時,還制定了院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的工作職責、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的原則和種類以及責任追究處理程序等較為系統、完善的管理辦法。
下一步,靈臺縣院黨組要求院領導及部門負責人要進一步樹立“抓管理促工作”的科學理念,全面充分地發揮領導干部作用,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徹底克服不想管、不敢管的思想頑疾,形成抓管理促工作,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機制,樹立大膽抓管理、嚴格抓落實的作風,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的檢察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