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應急組織機構 | 職責 |
應急 指揮部 | 1)接受政府指令的調動; 2)負責組織編制事故應急預案; 3)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4)負責應急救援的決策和指揮,組織協調現場的搶救工作; 5)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6)協調與相關政府部門等關系,必要時,提請上級政府部門啟動上一級預案; 7)負責事故后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8)事故信息及總結的上報。 |
應急 辦公室 | 1)督促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出的決定和指示; 2)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執行情況; 3)組織制訂安全常識、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應急救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演練計劃、督促指導預案演練等; 4)檢查落實各項應急救援物資的準備工作; 5)指導做好應急隊伍的調度、充實工作; 6)與相關的外部應急部門、機構進行聯絡; 7)向周邊企業通報事故情況; 8)組織編寫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和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并報送至相關部門。 |
總指揮 | 1)主要負責協調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2)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 3)確定應急響應級別,決定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 4)調查和評估事故的可能發展方向,以預測事故的發展過程; 5)決策現場搶險措施和方案; 6)組織好疏散和救援工作,根據事故的發展,必要時撤出應急搶險隊員; 7)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8)如果事故級別升級到社會級別,負責向政府有關應急聯動部門及上級公司提出應急救援請求; 9)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10)組織好應急結束和后期處置工作。 |
副總指揮 | 1)負責事故現場前沿搶險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具體的救援工作; 2)協助總指揮開展現場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總指揮不在企業時,受總指揮的指定或委托,代行總指揮職責; 4)及時向總指揮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5)核實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6)應急終止后,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恢復工作; 7)組織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 |
搶險 控制組 | 主要任務: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負責搜救遇險人員,將涉險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 2)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持續跟蹤事故現場動態,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3)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做好救援準備; 4)外部專業救援人員到達時,協助救援工作; 5)負責事故現場物資的轉移; 6)負責滅火、搶險后事故現場的洗消去污; 7)應急指揮下達的其他任務。 |
警戒 疏散組 | 主要任務:災害事故重危險區的警戒和疏散人員的工作。 1)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 2)根據事故影響范圍,設置禁戒區,布置崗哨,加強警戒,巡邏檢查,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禁區; 3)負責維持廠區道路交通程序,引導外來救援力量進入事故發生點,嚴禁外來人員入廠圍觀; 4)負責人員疏散,清點疏散人數,及時報告人員清點結果; 5)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秩序; 6)保護事故現場。 |
醫療 救護組 | 主要任務:事故現場治療救護工作。 1)負責組織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進行臨時包扎、沖洗等現場救護、治療工作,護送受傷人員至醫院治療; 2)與周邊醫院協調,組織救護車輛及醫護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 3)配合專業醫療隊伍對事發現場進行防化、防毒處理; 4)負責統計人員傷亡情況。 |
善后 處置組 | 主要任務:事故現場的善后處置的工作。 1)負責組織搶險搶救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 2)將所需物資供應現場; 3)負責應急救援所用車輛的調配; 4)配合上級政府應急救援組織開展救援; 5)疏散時,協助清點人數; 6)負責傷亡善后工作; 7)負責人員的安置、征用物資的補償、人員傷亡補償、親屬安置、救援費用支付等事項; 8)負責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人員情緒穩定,盡快恢復正常工作秩序。 |
后勤 聯絡組 | 主要任務:事故現場通訊保障和上傳下達工作,并詳細記錄有關情況。 1)保證應急指揮部指揮信息的暢通和及時傳達; 2)負責對外聯絡事宜; 3)負責提供相應救援組織和人員的聯絡方式; 4)負責掌握內、外聯絡信息、方式; 5)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保持聯絡的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