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丨如何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創新監管方式(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和要求,去年以來,市社會組織管理局著力創新監管方式,通過建立“一單、兩庫、一方案,一依托,一聯合”,切實規范監管行為,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明確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社會組織的年度報告、信息公開、內部治理、財務狀況、業務活動等情況;社會組織章程修訂情況等三大類抽查內容清單。
建立兩項名錄庫
完善名錄,明確主體,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分別建立了1052個社會團體、442個民辦非企業單位、78個基金會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碼、聯絡人、聯系方式等內容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15名執法人員姓名、執法證號碼、5家入圍社會組織管理局的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組織的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
印發抽查方案
健全制度,明確責任,印發了《重慶市全市性社會組織抽查方案》,明確了工作機制、抽查時間、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實施步驟、結果運用等內容。
依托中介,聯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抽查
堅持依法、公正、公開、規范的原則,在1572家全市性社會組織中隨機抽取了99家社會組織作為被抽查對象,在執法人員名錄庫中抽取了6名執法人員及一家會計師事務所12名人員作為抽查人員。依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聯合市文化委等社會組織業務主管部門開展現場檢查,并制作使用統一的現場執法登記表,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
強化信息公開,抽查結果轉化運用
今年4月抽查前期工作結束,5月對被抽查社會組織進行了抽查情況通報,并對抽查發現問題及違規行為的社會組織進行了行政執法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下一步社會組織管理局將把抽查結果依法納入社會組織征信系統,并作為社會組織評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據,作為相關政府部門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稅收優惠、資格認定、評優評先等工作的參考因素。
來源丨重慶市民政局
供稿丨社會組織管理局 何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