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辦法規范社會組織內部治理 明確業務主管單位職責(社會組織內部管理制度指引)
四川出臺辦法規范社會組織內部治理 明確業務主管單位職責(社會組織內部管理制度指引)
來源:【四川日報-川觀新聞】
川觀新聞記者 李丹
記者11月10日從四川省民政廳獲悉,為健全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系,提升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水平,推動社會組織規范健康發展,四川省民政廳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制了《四川省業務主管單位主管社會組織管理辦法(參考文本)》(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制訂,對于健全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提升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水平、促進社會組織和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具有較大推動作用。
《辦法》共6章21條,明確了業務主管單位對社會組織的管理職責和內設機構分工,明確了業務主管單位管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的相關要求,明確了業務主管單位對社會組織成立、變更、換屆、注銷的管理職責和工作要求,以及業務主管單位對社會組織年檢(年報)、日常、人員、重大事項、財務和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等的管理職責及相關要求。
“希望《辦法》能為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在日常的管理中,提供參考和藍本。”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全面梳理了社會組織從登記成立到注銷清算、從人員日常運行到重大事項處理、從內部治理到對外活動中業務主管單位履行的職能職責,明確業務主管單位內部綜合監管的方法和途徑。同時,還明確了社會組織存在的違法違規情形,以及業務主管單位的處置方式和方法,進一步突顯業務主管單位在監督和指導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中的地位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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